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文件
关于教职工保险服务安排的通知
(2020-2021学年)
各位单位、各部门工会:
2020-2021学年教职工保险服务安排如下:
- 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(即新华人寿保险公司) 
服务时间、地点:
| 松江校区 地点:乐群楼301 (9:30-11:15 12:00-16:00) | 古北校区 地点:行政楼111 (9:30-11:15 12:00-16:00) | 
| 2020年9月18日(周五) 备注:最后一次受理上一保险年度 (2019.4.1—2020.3.31)的理赔 | 2020年10月9日(周五) | 
| 2020年10月16日(周五) | 2020年12月11日 (周五) | 
| 2020年11月20日(周五) | 2021年4月9日 (周五) | 
| 2020年12月18日(周五) | 2021年6月11日 (周五) | 
| 2021年1月15日(周五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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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1年3月19日(周五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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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1年4月16日(周五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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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1年5月21日(周五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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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21年6月18日(周五)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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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指南(注意事项及材料清单):详见附件1。
- 上海市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(即综合险) 
- 受理时间: 每周五 
- 受理地点:松江校区乐群楼301校工会办公室 
- 受理险种:特种重病、意外伤害、女职工特种重病 
特别说明: 普通住院(包括生育住院)的保险申请无需再到工会办理,保障金已采取“在职住院保障计划”自动给付工作方式,自动划入参保职工持有的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。
- 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综合互助保障计划理赔指南(注意事项及材料清单):详见附件2。 
- 上海市工会会员卡专享保障: 
- 受理时间: 每周五 
- 受理地点:松江校区乐群楼301校工会办公室 
- 受理险种:特种重病、意外致残、身故 
- 上海市工会会员卡专享保障理赔指南(注意事项及材料清单):详见附件3。 
- 其他注意事项: 
- 教职工保险需本人办理,请参照各项理赔指南自行复印全部材料。 
- 医疗费原始发票是办理保险的重要资料,如果遗失则无法办理,其他任何证明均不可代替,请务必妥善保管好。 
- 外地急诊住院需持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经上海市医保中心认可,并出具加盖了医保公章的医疗费结算单方可办理。 
- 教职工递交的理赔申请材料必须在保险有效期内,超过期限的材料将无法理赔并不再受理。 
- 教职工在办理理赔时,因涉及个人隐私,请本人主动向受理保险的工作人员提出需要办理的保险内容,如不清楚可以咨询,以避免遗漏办理。 - 特此通知。 
附件 1: 附件1-新华保险理赔指南.docx
附件1-新华保险理赔指南.docx
2: 附件2-上海市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(综合险)理赔指南.docx
附件2-上海市职工综合互助保障计划(综合险)理赔指南.docx
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会
2020年9月7日
(联系人:王海华 电话:67703662)

